芦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关于召开芦溪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
第三次会议的决定
(2017年12月7日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)
2017年12月7日,芦溪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:芦溪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16日至1月19日召开。建议会议议程是:
一、审议关于设立芦溪县监察委员会的议案;
二、听取和审议芦溪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;
三、听取和审议芦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环保工作的报告;
四、审查和批准芦溪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,批准芦溪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;
五、审查和批准芦溪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,批准芦溪县2018年县级财政预算;
六、听取和审议芦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;
七、听取和审议芦溪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;
八、听取和审议芦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;
九、征集代表议案、建议、批评和意见;
十、选举;
十一、其他。